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提升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11〕6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2011年结案的案卷,均纳入本次评查范围。
二、评查方式
评查活动采取县(市)、区自查与全市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011年结案的案卷,均纳入本次评查范围。
二、评查方式
评查活动采取县(市)、区自查与全市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各地按照浙农专发[2011]72号文件中《浙江省农业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要求组织自查,同时推荐1-3个案卷参加全市评查。推荐案卷必须按要求归档,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连同《宁波市优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案卷推荐表》一并于12月15日前交我所兽医监督管理科。
(二)评查:12月中下旬,由我所组织有关专家对案卷进行集中综合评查。
三、评查表彰
按照评查结果,得分前10名的案卷授予“2011年宁波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十大优秀案卷”称号。
附件:宁波市优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案卷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