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实,确保完成今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根据甬防指〔2011〕1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1月上旬,对本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考核,并对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各地贯彻落实省指挥部下发的牧发电〔2011〕12号文件精神情况,重点检查: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执行情况,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周”行动完成情况,规模养殖场、屠宰场、活禽交易(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防控监管责任落实和监督执法情况。
(二)各县(市)、区指挥部201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根据甬防指〔2011〕11号文件要求,重点核查:全年防控工作计划任务部署落实情况、动物防疫工作列入乡镇政府综合考核情况、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执行情况、应急防控能力建设情况、乡村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及免疫工作补助等防疫经费落实情况、动物和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索证索票制度建立情况、生猪私屠滥宰查处和市外生猪产品备案登记管理情况、肉制品生产企业原料采购的查证验证情况、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等。
二、督查方法
(一)听取县(市)、区指挥部冬防部署和2011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与畜产品安全监管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汇报。
(二)查阅文件资料档案,了解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计划任务部署执行情况,核查政府动物防疫考核、部门防控责任落实、防疫经费、应急演练、乡村动物防疫队伍建设、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动物和动物产品采购的查证验证、私屠滥宰查处及市外生猪产品备案等情况。
(三)抽查乡镇防疫工作制度、防疫力量配置、“集中补免周”行动完成情况和免疫工作补助经费落实情况。
(四)抽查畜禽饲养场、牲畜屠宰场、农贸市场,了解场所防疫制度、畜产品安全监控、检疫监管和监管责任等制度措施执行情况。
三、督查范围
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1个乡镇(街道)、1个规模养殖场、1个屠宰场、1个农贸市场、1个动物和动物产品批发市场、1个餐饮企业,抽查的乡镇由市防指办确定,抽查的场点由检查组确定。
四、督查分组
市指挥部组织6个督查考核组,分别由市发改委、农业局、贸易局、卫生局、工商局、林业局等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带队,市财政局、监察局、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防指办(市畜牧兽医局)派员组成。请各成员单位将参加督查考核人员名单和移动电话于12月28日前报市防指办,联系人:洪晓文,电话:87489085,13738861108,传真:87468849。
五、督查时间与要求
本次督查考核时间定于2012年1月4日-6日。督查考核组全体成员于2012年1月4日上午9点到市宁波饭店(马园路251号)会议中心三楼月湖厅集合分组后分赴各地。交通工具请各组长单位落实。各督查考核组要严格按照督查方案开展检查,认真填写督查考核表(另发),核查结果作为考核评分依据,并作书面小结。
请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对本系统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并分别对各县(市、区)相应成员单位的工作进行考评,并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本系统履职情况总结以及对各县(市、区)相应成员单位的评分意见呈送至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
附件:2011年度宁波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目标管理考核参加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